QY球友会体育2021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警示教育案例(八)
发布时间:2021-12-27 | 点击数:22427
案例八
北京邮电大学套取科研经费设“小金库”涉280余万。经查,自2003年起,特别是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北邮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通过列支会议费、餐费、住宿费等方式,将套取资金(主要为科研经费)支付到北邮科技酒店,用于有关支出,结余资金形成“小金库”,涉及资金达到280余万元,造成国家和学校资金流失,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
该校出现大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既反映了学校监管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制度执行不到位,也反映了学校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最终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北邮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放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北邮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给予党委书记王亚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晞党内警告处分。
警示教育
1.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3条
2.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8条
3.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