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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主要职责

 


人事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在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甘肃省关于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全校人事劳资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管理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负责学校人事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各类人员工资和津补贴的报批、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养老保险的核算与经办工作,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的核发工作。

3.负责学校各类人员的招聘、引进和人事调配工作。

4.负责学校职称改革与评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及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认定。

5.负责学校各类人员岗位设置、聘任、工资增减。

6.负责全校教职工劳动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相关人事劳资数据的填报。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马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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