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
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蒋肖波违规接受宴请问题。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蒋肖波多次接受合作单位有关人员宴请,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并接受有偿陪侍;在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蒋肖波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2018年4月份组织函询时,蒋肖波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2018年6月,蒋肖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委员职务。
警示教育
1.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3条
2.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3条
3.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7条
4.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