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中南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胡铁辉受贿。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5年12月7日信息,经教育部党组、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对中南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胡铁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胡铁辉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担任湖南医科大学副校长、中南大学副校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药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
胡铁辉身为高等学校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规矩,且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铁辉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教育部决定给予胡铁辉行政开除处分。此前,对胡铁辉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警示教育
1.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6条
2.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
3.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4条
4.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