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校)
主要职责
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处(室)、二级学院班子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发展师生党员等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学院党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决议和决定,根据学院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校党委的指示,拟订学院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制度并贯彻执行。
3.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抓好学院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组建和换届工作,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4.负责做好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及其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挂职干部的选派工作。
5.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学校厅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6.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费的收缴、调整、使用和记账、统计等相关管理工作。
7.指导学院各党总支、各支部开展党的组织活动;统筹开展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表彰工作。
8.负责党校日常工作。制定党校教学计划,做好干部、党员、中青年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9.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及相关各类组织关系内查外调、证明材料的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党员信息库的建立、维护、更新及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0.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人:许永全